臺中市「摘星青年、築夢臺中」 創業基地進駐計畫

一、緣起

臺中市政府在「摘星青年、築夢臺中」創業補助計畫(以下簡稱第一期) 推動下,提供 108 位創業青年進駐三個創業基地,是國內首創的創業輔導模 式,也成為其他縣市政府競相學習的標竿,讓臺中市成為創業友善之都。為 持續匯集青年的創意及創造力,激發青年的創新創業能量,幫助實踐創業夢 想,臺中市政府持續規劃推動「摘星青年、築夢臺中」創業基地進駐計畫(以 下簡稱第二期),協助有志青年於本市圓創業夢想。三基地包含審計新村、光 復新村及摘星山莊創業基地,結合周遭環境之風俗民情及在地產業特性、活 化空間,以成為青年創業培力場域,並邀請專家學者提供創業諮詢輔導、辦 理各類培力課程及提供創業獎勵等措施,並依據第一期的執行經驗,導入創 新人才培育模式,激勵青年發揮自我發展事業的創新能力及創業精神,提升 青年創業各階段面臨問題的解決能力,包括人脈經營、開拓商機找尋合作廠 商及事業夥伴等,將學習到的創新創業精神投入就創業,提供企業創新的想 法加速提升個人及企業競爭能力,後續更將透過實質且鼓勵性的獎勵措施, 協助青年提昇創業能量,並打造多元化之創新創業聚落,進而發展臺中市為 創意城市,生活首都。

二、辦理單位

(一) 主辦機關:臺中市政府

(二) 承辦機關:本府勞工局、本府都市發展局、本府文化局、臺中市文化資 產處

(三) 協辦機關:本府經濟發展局、本府財政局、本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、 本府新聞局

(四) 執行單位:本府創業服務平台

三、申請對象資格

(一) 徵選對象:年滿二十歲且四十五足歲以下青年(截至申請日止)。

(二) 申請資格

1. 申請人及其合夥人不得為其他事業體之代表人或負責人。

2. 審查通過之申請人,應設籍或將戶籍遷至本市,且開辦事業應辦理公司 或其他商業登記,並完成稅籍登記,其營業地點及登記地點須為本計畫 所規定三處基地之一。

3. 進駐者經營事業應符合都市計畫、建築管理、消防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。

4.申請人於進駐期間不得受雇於其他任何事業體。

四、辦理期程

(一) 受理申請收件:即日起至 110年 6 月 9 日下午 5 時止。

(二) 公布審查結果錄取名單:預定於 110 年 8 月。

(三)進駐基地:依本府或執行單位通知簽約期程辦理空間擴大事宜。

五、申請方式
申請文件規格:以A4紙張直式橫打,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本府;進駐計畫電子檔(格式不限)及申請表電子檔(word檔)請寄送至e-mail:taichung.startup@gmail.com;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。
●資料寄送地址: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4樓(收件人:臺中市政府勞工局-臺中市摘星青年築夢臺中創業基地進駐計畫)。
●洽詢電話:創業服務平台專線(04-22555948)、臺中市政府勞工局(04-22289111分機35623、35624)。

相關連結:https://www.tcdream.taichung.gov.tw/1784876/pos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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